台湾民间另有“捡骨”之俗。捡骨,俗称“捡风水”,又称“二次葬”,即人死后第一次葬时比较简单,埋得较浅,坟墓不包水泥和石灰,不立正式墓碑;待五至七年之后,尸体已经腐烂,择吉日挖开墓地,捡拾遗骨,经洗净、曝晒,再装入骨坛择吉地正式安葬。骨坛又称“黄金瓮”,是高约二尺,直径一尺的圆形特制陶瓮。其款式依性别不同而有所差异:男性的图案是“双龙拜塔”,女性的图案则是“双凤抢珠”,坛盖则都是“前寿后福”。在台湾西南沿海一带,“捡骨”属于专门行业。专门从事这一行业的捡骨人俗称“土公仔”,包工包料。
“捡骨”之俗原本传自闽、粤祖籍,至今在粤东客家人聚居地仍保留此俗。这与客家祖先早年流离不定的移民生活有关,因骸骨装人陶瓮便于随家搬迁,且若要送返故乡安葬也较容易,是客家人怀祖念宗、眷恋故土之情的一种表现。不过传入台湾后此俗又有了变化,变成了改葬习俗。即死者葬后,凡遇家运不济、怪事连连。无丁无财、生意失败等等,必归咎于墓地风水不好,立即择地另葬。民间有所谓“九葬九迁,十葬万年”的俗语,意思是说改葬的次数越多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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