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葬礼俗,繁杂得很,花钱很多,乾隆周硕勋《潮州府志》载:"有吊唁者,则盛筵款饮,谓之食炊饭。送葬辄至数百人,澄海尤甚。葬所鼓乐优觞,通宵聚乐,谓之闹夜。至旦,复设酒肴,丧家力不给,则亲朋代设,凡遇父母丧,无不罄囊鬻产,仿效成风,惟田野之民,尤从简陋。"这说明贫富有别。潮汕有"多过死人事"俗语,可证。民国以后,城市丧俗有所变化。1934年《新汕头》载:"新式人家,丧礼比较简单,出殡时亲友多备生花圈并往执绋,或则假址举行追悼会"。一般人也从简从俭,有的还得靠各善堂收殓。解放后,破除迷信思想,法事团体匿迹,城乡一些公用场地如祠堂、善堂多改作他用,居民多从属于某一组织管理范围,60年代后,城市兴起火葬,等等原因使丧葬旧俗多大为简化或完全废除,基本上存下告别仪式、追悼会或仅有送葬,有的遵从死者意愿,不举行任何仪式,由火葬场火化,将骨灰盒寄存火葬场、陵园或葬于公墓。近二十年来,由于经济体制的变化,一方面政府提倡丧事从简,实行火葬;一方面,一些迷信思想严重和好张扬门面的有钱人,丧事恢复旧俗,大做法事、占地造坟,遭受社会舆论的讥议,甚至遭到有关部门的处理,仍有人执迷不悟,成为社会的一大公害。
潮汕葬俗,除僧尼有火化后葬于墓塔,家水葬,宋、元两朝都曾有火化土葬外,历代以来,不论信仰何种宗教都是全尸土葬,直到本世纪60年代政府推行火葬,才有火化土葬或将骨灰寄存陵园或撒于江海等处理遗骨的方法。
解放前土葬有一次葬二次葬以至三葬四葬者,多次迁葬,非是必行之习俗,多因当时社会或家族发生特殊原因而决定进行的,多是迷信风水之故。甚至还有停柩多年待葬者,请地理先生寻龙穴,择吉日,都是迷信思想作怪。还有些人在未死时,就筑造坟墓,称为造生基,也都是迷信风水的表现。
道光年间曾任潮州知府的黄安涛(号霁青)曾作乐府10首,贬谪潮州陋俗,其一是《翻金罐》:"翻金罐,何其愚,风水不知有与无。尔祖尔父生何辜,死后穴壤不得安其居。 百镒延堪舆,千金买山地,抷土犹未干,掉头还复弃,发邱斫棺折骸骨,何异狐狸更狐扌骨措。……"这是对翻来复去的多次葬的尖锐抨击。
潮汕各县(市)旧俗丧葬礼习繁多,封建迷信成分浓重,费钱费力费时,百弊丛生,明清两朝,有识之士就对此种旧俗严加抨击。入民国时期,特别是"五四"新文化运动之后,破除陋习之舆论鹊起,政府也有过一些举措。1943年国民政府考试院曾召集礼制讨沦会,公布《北泉礼仪录》作为礼仪改革的倡仪,后以诸多原因收效甚微,仅少数有识人家,丧事从简。1934年《新汕头》载:"新式人家丧礼仪式,比较简单。出殡事亲友多备生花圈,并往执绋,或则假址举行追悼会,以志哀思。"但城乡多数人家,仍从旧俗。
丧葬改革的重大突破是新中国成立后50年代的土地改革和大跃进时期的平整耕地,这些重大的社会变革和生产运动,宗亲会、父母会、善社以及宗教团体的法事活动都视作封建迷信组织活动被禁止;土地山林为国家或集体统一使用;各行各业有严密的管理系统;公社化后,再经平整耕地,开荒造田,兴修水利,很多旧坟墓被迁葬在一起。在农村,公社对社员丧事都是由大队和生产队统一办理,不少地方还实行保险金制,社员缴纳保险金,信贷社经办,生老病死纳入保险管理。那时丧葬简单,生产队统一派人料理,开始有团体性送葬和追悼会的仪式。60年代至70年代,汕头及各县(市)开始建殡仪馆和火葬场、骨灰楼,此后农村普遍成立殡葬改革机构,如揭阳县至1980年,全县426个生产大队,有92.2%成立殡葬改革领导小组,专管殡葬改革事宜,火化率大为提高。此后,由于经济体制的变化,管理失控,少数先富起来而又迷信思想严重的人,为父母丧事大操大办,甚至恢复许许多多的旧俗,还侵山占地,毁林造墓,影响所及,相互攀比,殡葬改革的成果遭受破坏。社会的非议,丧家的不堪负担,亲朋的不堪其扰,又使一些人觉得还是丧事从简从新好。80年代初期,农村开始有老人协会组织,有的在殡葬礼仪方面起了很好的作用,揭阳县观音山村是其中的一个。该村在创建文明山村活动中成立了老人协会,设有治丧小组,帮助会员办丧事,组织送葬,用挂黑纱代替披麻带孝,开追悼会代替做法事,既隆重又节俭方便。老人们觉得这样更好, 90%以上老人参加了老人协会,拥护村里的丧葬制度。有一次,村里有位旅居香港的乡亲,他的母亲去世,他带回一批物品和6000元准备做法事,并办50桌酒席请乡亲,老人协会劝他丧事从简,他接受了,辞去功德班和酒席,丧事由治丧小组安排。出殡时,有150位乡亲送葬,前后仅花去700多元。这位乡亲十分感动,说:“在香港花10万,也看不到这么隆重的葬礼。”另外,困难户的丧事,老人们也发扬爱心,相互帮助,使这些困难户十分感动。后来各地普遍成立的老年人协会,有不少在殡丧改革上有积极作用。澄海市有200多个老年协会,在创建“文明老协”活动中,多数推行丧事从简制度,该市农村建有墓园100多处,虽是土葬,但大大节省用地。汕头市区除民政部门建有寄存骨灰的陵园和埋葬骨灰的公墓外,一些城中村也仿效建有陵园和公墓。汕头市自2001年3月1日起,对殡葬改革又有新措施。市区死亡人员的骨灰,均由市殡葬管理所统一管理,丧主只能选择3种处理方式:一是寄存于市火葬场和市殡仪馆内的骨灰楼或市民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其他骨灰楼堂;二是由市、殡葬管理所统一组织撒入大海或深埋、植树;三是葬于经民政部门批准兴建的公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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