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文是死亡祭祀的祭品之一。由于它在中国死亡文化中真正具备文化色彩,占有重要地位,因此详述如下。
1.祭文 祭文作为祭奠死者而写的哀悼文章,是在人死葬后于灵前诵读,或者是死者生忌周年或每年忌日发表的悼念文章。祭文的内容主要包括有:于什么时候,由谁来祭,祭谁;颂扬被祭者生前的优点和功德;最后是结束语。古代的祭文是用文言文写的,用典较多,讲究文辞华丽,并且有一定的格式,一般如下:
祭文开关习惯以"维"字开头,占整一行。"维"是助词,作发语词用,无别的意义。紧接"维"字,第二行言明吊唁的时间及祭谁,谁来祭。这是开篇明义,首先要点明的问题。要请注意的是祭文的内容必须简短,语言必须精炼。交代时间和人物后,接着写死者的功德优点,表达祭者的哀痛之情。祭文的结尾,一般用"尚飨"一词结尾,是临祭而望亡灵歆享之词。尚为希望之意,飨为没牲醴以品尝之意。
旧祭文虽然有许多迷信色彩,但在创作艺术上有许多可取之处。对于旧祭文我们应该把它作为文化遗产而加以批判地继承,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2.诔 诔是最古的哀悼文的形式,是专门用于表彰死者功德并适合于宣读的文体。在古代的死亡祭祀中,宣读诔辞是"谥法"的一个重要环节。诔文的侧重点不在于祭者抒发内心的悲痛,而在于颂扬死者的事迹。诔的制作和宣读在秦汉以前有一定的规定。
后来,诔辞的写作,便不再问死者的贵贱长幼,而成为一种普遍的祭祀文体。诔文的结构一般分为二个部分,前半部分主要是叙述死者的世系功业品行,后半部分再表达祭者的哀伤之意,并且后半部分所占篇幅应尽量少,以突出重点。
3.哀辞 是诔的旁支。哀辞是祭祀那些不以寿终的死者的诔文。就内容而言,哀辞重点在于抒发祭者内心的哀痛之情。哀辞的作者,通常是死者的亲友或门生故旧,因死者去世,心中产生许多悲哀,形之于文,便成哀辞。哀辞一般不在死者灵前诵读,作者写好之后,或自藏于家,或抄送死者家属,或抄送友人,以表达哀惋痛惜之意。哀辞在其初,一般用四言韵语形式,后来则出现了散体古文,略叙死者生平和德行事迹等。实际上哀和诔常常合为一体,没有对象和体例上的区分。有的人,对于未成年的晚辈,往往叙其聪慧伶俐,向时经历。再表达痛惜之情,哀诔并用。
4.吊文 在古礼中,吊生为唁,吊死为吊,唁文是用来安慰丧家,吊文才是为了祭悼死者。吊文一般为骚体,和祭文很相似。隔句压韵,文章写得凄怆悲凉,但不能过于华丽,太华丽了,会冲淡文章的伤感气氛。吊文不像祭文在开头结尾处有一定的格式,也不全限用于凭吊亲友故旧,古代吊文很多是凭吊古人的。吊文内容的侧重点在于通过对死者的品行的叙述,表达作者内心的怀念之情,悲怆之感。在古代吊文的对象有所规定,古代礼制规定:"死而不吊者三:畏、压、溺。"即畏罪自杀者不吊,被崩坠之物压死者不吊,被水淹死者不吊。后来,上述规定被打破,如汉朝初年贾谊贬谪长沙过湘江时,为吊祭溺水而死的屈原,写了很有名气的 吊屈原赋 。此文完全用的是吊文文体,用被后人视为吊文名篇,多有仿效者。
5.悼词 现代悼词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悼词相当于以前的祭文,狭义的悼词专指在追悼会上对死者表示敬意和悼念的宣读式文章。现代悼词去掉了旧祭文中的一切礼教和鬼神迷信的内容,以质朴无华的语言,真诚表达生者对死者的哀思。悼词具体内容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介绍死者生前的身份,简历,因什么病何时逝世,终年多少岁。
(2)扼要介绍死者生前事迹,并恰当地评价死者的一生。
(3)号召参加追悼会的人学习死者的可贵精神。
(4)结束语。
6.挽联 挽联也是祭文的一种,是为表达对死者的祭悼之情而写的对联式文体。挽联在写法上要求对仗工整,上下联字数相对。挽联要有针对性,切合双方的交谊和地位。由于与死者的关系不同,撰写的内容也应有不同。
7.墓志铭和墓碑文墓志铭,在古代又叫墓志、墓记等。最初的墓志铭是埋于地下的,以后为了宣扬死者的功德事迹,使之流芳百世,才将墓志铭刻在石柱或石碑上,并竖立在墓地表面上。墓志铭的内容一般包括:墓中人的姓名、世系、籍贯、生前的官爵、功德行事、年寿、生卒年月日,子孙大略,葬进葬地等等,重点在于颂扬死者的功德品行事迹。
有的还叙述与死者的私谊和悼亡之情。墓志铭的结构,一般是先叙死者的姓名、字号、世系、爵里、生年,再叙其事迹、行事,然后叙卒葬年月及子孙有关情况,最后附以铭文。铭文长短无一定之规,句式也有变化,有三言、四言、七言、杂言的,也有散行的;有句句用韵的,也有两句或三句用韵的。但内容都是表示感慨,发表议论,抒发哀伤之情。
真正的墓碑,始于秦汉。它原是下葬时竖的石柱,年来有人刻上文字。碑多是长方形,墓碑文的体制,一般包括姓名、籍贯、家世、经历、功德行事或文章著作、逝世时间,然后是某年某月葬于某地,最后是铭文。
旧式墓碑有两种,一是标名碑。墓的下面标明中人的姓名,立碑人及立碑时间,碑的背面不刻写碑文。二是背面刻写碑文的墓碑。墓碑文一般包括姓名、籍贯、家世、经历、著作、逝世年月、葬时葬地,最后是铭文,多为韵文,大多数是死者后代请托别人撰写的。
墓碑铭文书写的格式,一般行文从右向左,分为四段。第一段写逝者的生殁年月日;第二段是碑题,写逝者的姓名;第三段写立碑人;第四段写立碑时间。碑文直行刻写,字体的大小,四段文字中以碑题文字最大,一般为5厘米*3厘米,其他三段文字的字体大小相当,一般为2厘米*2.5厘米。
四段碑文在具体用词上有很多变化。第一段碑文用词,一般如上所述。在此基础上,如有忘记了逝者出生年月日的,就分别用一个"吉"字代替。写作"生于吉某年吉月吉日"。有的碑是父母合刻的,因此在碑文的第一段里,就合写父母两人的生卒年、月、日。一般在行文顺序上,是父亲在前,母亲在后(右为上)。第二段碑文的用词,头一个字一般用"故",以下的用词与逝者的身份有很大的关系。对已故父母及老人的碑文用词,常用"稀寿"、"耋寿"、"满寿"、"耆寿"、"耄寿"、"艾寿"等一类颂词。此外,是故父的还有"显考"、"公"、"太公"、"大人"、"府君"等词,是故母的还用"显妣"、"母"、"氏"、"太夫人"、"老太"、"老太孺人"等词。
8.挽幛 挽幛,就是哀吊的礼品,也称礼幛。挽幛通常用整幅绸布做成,有用纸的立轴,能称"礼轴"。为民便于悬挂,幛子通常竖幅,上面的文字也直写,也有用横写的。
挽幛题辞不拘形式,不限字数,有只写一个"奠"字的,但通常以四个字为多。挽幛用语可用固定词语,也可撰合适的辞句。但应注意,"挽幛"属哀悼送礼用的,其用辞应具有褒扬、吊唁之意。
挽幛只在死者灵堂出殡当日张挂,通常多用7尺白布写字。若是采用直写方式,就必须从右向左字排三部分书写;若是采用横写方式,则应从上往下安排三部分书写。
第一部分,面向幛子右手边(或顶边),顶头主要写死者姓名加颂词称呼。
第二部分,正中间写祭幛语,字距要一致,如写挽联,则两边对称,也可不要这一部分,直接写第三部分。
第三部分,面向幛子左手边(或底边)顶尾写送祭幛人姓名加身分称呼和悼词,如送祭幛者与死者系亲属同姓,送者可只署名,不写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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