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殡葬服务
所谓殡葬,“殡”是祭奠或悼念死者,即丧礼;“葬”则是安葬遗体的行为。殡葬服务就是围绕安置死者而提供的各种服务。很明显,是生者在安置死者,因而殡葬服务一方面是在安置死者,另一方面又是在“安置”或安排、招待那些前来治丧、吊丧的人群。
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迅速发展,人口迁徙愈益频繁,大量的人口涌入城市。在工业集中、人口稠密的城市再像古代农业时代那样以一家一户为单位治丧已不可能,旧式的“杠业”和乱坟岗也不再适应社会的发展。同时,由于人口的增加,工商业及城市对用地需求的日益增加,防止殡葬对土地的滥占及对环境的污染,以科学和卫生的要求对殡葬进行统一的管理就势在必行了。殡葬服务的社会化就是这一过程的产物。
所谓殡葬服务的社会化,就是将殡葬服务作为一个服务行业,由经过专门训练的具有专业技能的职业阶层来承担。传统的一家一户的治丧形式就逐步消失了。这也是殡葬服务的职业化、专业化,它是工业化、城市化发展的必然要求。
所谓现代的殡葬服务,指运用现代的科学技术设备并在现代人文科学理论指导下所提供的殡葬服务。比如,程序控制炉、消烟除尘及其环境卫生、电脑、冷藏柜、豪华型收殓车、豪华型追悼厅等;人道主义价值观、人性化的服务和审美标准、人的尊严(人权)、孝道精神、温情服务、规范化服务、殡葬服务职业教育等。如果没有达到这些要求,当然就谈不上现代的殡葬服务了。
一个社会的物质财富丰富,闲瑕时间增加,人们就会更追求自我实现、自我价值,即更重视自己的精神需求、尊严的满足等。现代殡葬服务业就是随着这一浪潮而发展起来的,“人的尊严”被作为殡葬行业的最高准则。
2、殡葬改革
殡葬改革,简言之,就是对殡葬进行改革,即对殡葬的观念、殡葬的礼仪、殡葬用品等方面进行改革,以适应现代社会的需要。
1997年7月国务院颁布的《殡葬管理条例》第二条:“殡葬管理的方针是:积极地、有步骤地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习,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根据这一规定,殡葬改革有三大任务:一是推行火葬;二是改革土葬;三是提倡适应现代社会需要的新的治丧礼仪。
在这三项任务中,推行火葬恐怕是最难的,阻力也最大。1956年4月27日毛泽东等老一辈革命家提议“所有的人身后都火化,不留遗体,并且不建坟墓”,并带头在“自愿死后遗体火化”的《倡议书》上签名,先后签名的高级干部有152人。它揭开了中国大规模的以火葬为主要内容的殡葬改革的序幕。迄今为止,全国火化率在45%左右。
3、殡葬文化
所谓殡葬文化,就是人们在关于殡葬的观念、殡葬的操作和殡葬的实物中所隐藏或寄托的某种"含义"。殡葬文化有三类形态,即观念形态、操作形态和实物形态。在人们关于殡葬的观念(如对死亡的称谓)、殡葬的操作(如丧礼)和殡葬实物(如纸钱、棺、墓地)中都隐藏或寄托了某种含义,如对人生的归宿、生命的价值、对永生的追求、对现存社会的反映等,它们就是殡葬文化。
全部殡葬活动都是按照生者的生活模式而设计的,所谓"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即象对待生者一样地对待死者。如生者的房屋称"阳宅",墓地则称"阴宅";生者爱受人尊敬,因而人们也就百般地"尊敬"死者,给他们瞌头、上香;生者要吃饭,因而也就给死者上祭品等。因而,殡葬文化本质上是一种特殊的生存文化。我们理解殡葬文化时,主要是领悟其中所蕴藏的含义,而我们要提升本单位的殡葬文化水平时,也侧重在将某一健康的"含义"溶入到殡葬的观念、殡葬服务和殡葬实物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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