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举其大端,分述于后。隋唐丧葬等级制度森严。在丧礼中充分体现出不同身份的人有着不同等级的礼法,甚至连一些名称术语也都有讲究。如人们死亡,皇帝称崩,灵柩未出葬前称大行。
诸王称薨,五品以上官称卒,六品以下官至于庶人称死。此外,还有对亡人的种种别称,通常用没、终、弃养、捐馆舍、物故等词。稍为特殊之称如男子死称“启手足”,妇人死称“弃堂帐”,僧亻死称“迁形”、“迁化”、“寂灭”、“示寂”、“圆寂”,道士死称“羽化”、“遁化”、“解驾”、“仙逝”等等。
各有各的用法。再以坟墓来说,帝王的墓地称“陵”,或称“山陵”、“园陵”,百官以下称墓。墓有墓田,一品官地方九十步,二品八十步,以下自三品至五品各依次减十步,六品以下地方二十步,庶人无步。
坟的高度也有规定:一品官坟高一丈八尺,二品一丈六尺,以下自三品至五品各依次减二尺,六品八尺,庶人四尺。丧葬的物品,在玄宗开元二十九年前规定:明器三品以上官九十事,五品以上七十事,九品以上四十事,埏马、偶人高一尺,其他乐队、童仆之属以及威仪服玩亦各视其官品而定,长率七寸。
庶人则无文,以素瓦为之。丧葬时所用的人夫,大历间规定:三品以上给一百人,五品以上五十人,六品以下三十人。此外,将相大臣有勋劳于国,王公妃主与帝室有亲,其祖父母父母死后有封赠官爵的恩典。
本人有劳于国,死后皇帝为之辍朝表示哀痛。辍朝为停止朝见之仪,辍朝日期视恩宠与地位的不同,多则有七日、五日、三日,少则一日。办丧事时,皇帝赐钱物,所赐钱称“赙”,所赐物称“赡”。
有特殊勋劳的高官,死后且有陪葬皇帝陵墓两侧的制度,称为陪陵,以昭示君臣死生与共。若属陪陵之列,又有君臣配享制度,即在皇帝宗庙里,陪列将相大臣的牌位,凡在举行祭祀仪式时,受到配食享祭的待遇。
将相大臣死,可得赐谥,子孙且可荫袭为官,诸此等等,不一而足。今天的介绍就到这里了,感谢您的支持和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