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证明是居民死亡的法定记录凭证,属于法律凭证。家属获得死亡证明后,才能为逝者办理遗体火化、骨灰寄存、骨灰安葬等一系列手续。那么家属在外地去世,死亡证明在哪里开?开具死亡证明前,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开具死亡证明需要的资料:
家属为逝者办理死亡证明前,需要准备好以下资料:
其一、社区或村里介绍信;
其二、死者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
其三、办理人身份认证复印件;
医学死亡证明填写程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规定,医院在签发《死亡医学证明书》时,只负责本单位诊治过程中死亡居民的《死亡医学证明书》签发工作,必须严格履行下列程序:
1、依据《全国医院工作条例和医院工作制度》,患者死亡后及时向患者家属下发死亡(解剖)告知书(家属签字);
2、由经治医生(执业医师)填写《死亡病例报告卡》;
死亡证明的五种开具方式:
其一、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即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
其二、殡仪馆、寺庙、道观出具的火化证明;
其三、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认定书;
其四、在境外死亡的,驻外使领馆或驻外机构出具的证明(属外文的,须附中译文),在境内有单位的,还须出具所在单位确认函;
其五、村居委出具的死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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