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之发展原因
一、满足社会心理的需求。
殡葬是人类自我意识达到高度清晰的产物,因而也是人类走向"文明"的标志之一。原始人对"弃尸"已经"看不下去",心中不忍。于是产生了殡葬。到文明社会,丧礼发展起来,乃至变得越来越繁琐。比如,一位老人忙了一辈子,死后若不给一个“象样的”丧礼,不受到“郑重的”对待,人们总会觉得"对不起死者",会认为后人"不孝"、死者一辈子"不值"等。即使是现代,如果丧事太草率,人们仍会觉得人生"不完整"、"不值"。同时,重要人物的丧礼要格外的隆重,如为帝王筑陵墓。如果将大人物的丧事办得和小人物无差别,人们也会觉得"太不应该"。社会心理需求当然是对生者而言的。因为死者已无知觉了,殡葬活动是生者筹办的、办给生者看的,这无异于给生者开了一张"预期支票",告诉他们人生都会有一个如此"完整的"结局,不会"有始无终"。
我们应当认识到,心理需求也是一类"社会需求",它就像吃饭、睡觉一类物质性需求一样的真实。只要它们不妨碍社会,就应当予以满足,所谓"人情所好,圣人不禁"。这里说的"人情"即是人们的心理需求,也是"人性"的需求。
二、保护自然环境的需要。
弃尸于自然,任其腐烂,还会破坏自然环境,极易引发疾疫流行。所以殡葬从一开始就同时具有"保护自然环境以利于生者的生存"的社会目的。统一安排公共墓地,一直是中国殡葬的一个好传统。早在原始时代仰韶文化时期(距今5000-7000年)的墓葬就留下了这样的证据,如西安半坡的氏族公共墓地就统一安置在居住区的北面。我们地处北半球,一年中多刮温暖的南风,墓区置于北边,显然有利于居住区的卫生。《礼记·檀弓下》:"葬于北方,北首(头朝北方),三代之达礼也。"三代,指夏、商、周;达礼,通行之礼制。孙星衍注释为"古者葬于国北"。中国历代有"义冢",为官府出资购地或择无主荒地埋葬无名尸体的墓地。义冢意在保护自然环境,防止瘟疫流行。历代对水葬都予以禁止,明、清还将禁水葬列入法律之中,以保护水源。历代墓地均用贫瘠之地或山地,不得占用良田沃土。古今中外各民族对殡葬用地大都有类似的规定,耕地、水源等都是生者不可缺少的生存资源,人们必须保护自然环境,用现代人的说法就是"只有一个地球"。
中国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的"推行火葬"、"改革土葬"为主要内容的殡葬改革(改革土葬的内容如倡导公墓、深埋、不留坟堆等),其根本原因仍在于保护自然环境,诸如耕地、森林、水源等。清末中国人口4亿5千万;由于战乱频仍,到1959年统计人口时为6亿5千万;1996年已突破12亿大关,并且以每年净增1600万的速度增长。密集的人口,以及城市化、工业化对保护自然环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一情形导致了中国的殡葬改革。
三、社会联系的需要。
殡葬及祭祖活动中深深地包含着一种社会联系,既有横向的(同代人之间非良性心理因素,重建对于生活的信心。否则丧家会产生被社会抛弃的感觉,对生活失去信心。通过清明、七月十五、冬至等节日的祭祖,同血缘者在对先祖追念的认同下聚集起来,亲情得以强化。这些横向的人际联系和纵向的人际联系都是社会内聚力的重要纽带。)、也有纵向的(上下代之间)。如人们在殡葬活动中的互相帮助。一家有丧,亲朋戚友前来襄帮丧事,劝慰生者,这有助于帮助丧家克服因死亡事件而造成的恐惧、失望、孤独、软弱性等。
四、社会教化的需要。
殡葬活动中包含着对人的教化。例如,中国人将治丧提高到"孝道"的高度,"孝道盈天",形成了"孝道"的殡葬文化。基督教通过治丧提升对上帝的感情,将死亡理解为"回到主的怀抱"、"与主同在"等,由此最大限度地减轻了对死亡的恐惧。当然,必须是善人才能享受到"回到主的怀抱"的待遇,若恶人死后可能还要受到"天国的惩罚"。佛教则有"十八层地狱"的惩罚对付那些生前作恶多端者。这些都是古代殡葬文化对人的教化方式。历代国家都有意识地鼓吹对本社会有利的殡葬文化,以此将人们的意识和行为引向国家希望的方向,助进社会的一致性。正是在这一意义上,殡葬同时又具有道德教化之意义。
现代,欧美一些国家还将殡仪馆(以及产房)作为对青少年进行"人生教育"的场所,带学生到殡仪馆去参观,并鼓励学生亲手接触尸休,说是以此教导人们更加爱惜、善待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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