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国外死亡,遗体运回上海市火化的手续办理
(1) 丧主或丧事承办人须提供当地有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遗体防腐证明》、《棺柩移动证明》,到指定殡仪馆办理殡殓手续。
(2) 到上海市居住地警署(派出所)办理《死亡殡葬证》。
(3) 按市民殡仪的具体手续办理,有特殊要求可同殡仪馆协商,并签订委托书(如机场接运棺柩等)。
2.在外省市死亡,遗体运回火化的手续办理
(1) 丧主或丧事承办人须提供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本市 相关部门出具的《死亡殡葬证》、当地殡仪馆允许放行的证明、以及家属要求将遗体运回上海火化的书面申请书。如是交通事故,须有事故处理后允许遗体搬运的公安交通部门的证明。
(2) 到市殡葬管理处业务科办理遗体接受证明,指定殡仪馆负责殡殓业务。
(3)到殡仪馆按上海市市民办理丧事的一般顺序办理殡殓手续。由殡仪馆派车去外省市接运遗体或由当地殡仪馆派车运回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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