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死亡后的遗体处理方式
海外华侨、港澳台同胞遗体的处理一般采取以下几种方法:
(1)遗体火化。按本市市民的殡殓仪式进行火化,火化后的骨灰可在本市寄存,也可采取壁葬、海葬、墓葬等处置方法。 (2)要将骨灰、遗体运回台湾、香港、澳门等地安葬的,因已属于国际运尸业务范围,须由龙华殡仪馆或宝兴殡仪馆提供服务。
(3)将遗体在上海市安葬的,可以安葬在上海市唯一一家可以遗体落葬的华侨公墓--淀山湖归园。墓地的大小、式样可根据家属的要求选购、设计。具体殡殓事宜可以与指定殡仪馆联系。
(4)需将遗体运回原籍安葬。有要求回原籍安葬的遗体必须得到当地县以上民政部门的同意和有关部门的批准,然后才可委托指定殡仪馆承办。
2. 骨灰、遗体处理手续的办理
(1) 遗体就地火化
A.华侨、港澳台同胞在沪死亡后,丧主或丧事承办人凭医院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到死亡当地公安警署(派出所)注销户口,领取《死亡殡葬证》。
B.丧主或丧事承办人凭死亡证、死者护照、委托人的身份证或证明材料,到龙华或宝兴殡仪馆办理殡殓手续(接运遗体、遗体防腐、租借礼厅、购买丧葬用品等),一切按上海市市民的一般殡仪程序办理。
(2) 将遗体运回台湾、香港、澳门等地安葬
A.华侨、港澳台同胞在沪死亡后,丧主或丧事承办人凭医院出具的医疗死亡证明到当地公安警署(派出所)注销户口,领取《死亡殡葬证》。
B.丧主或丧事承办人持殡葬死亡证和死者护照到市侨务办公室(延安西路129号华侨大厦12楼)或市台湾事务办公室(陵园路54号)办理许可证明。
C.丧主或丧事承办人凭以上许可证明到上海市殡葬管理处业务科办理遗体外运许可证,出具殡殓委托单,指定殡仪馆具体承办殡殓业务。
D.到指定殡仪馆签订殡殓委托书,协商委托殡仪馆承办具体的殡殓服务项目(如遗体接运防腐、选购丧葬用品、举行仪式、遗体入殓、运送机场码头等)。
E.殡殓承办单位出具中国殡葬协会有关国际运尸证明。
F.到机场办理尸运、订机票和报关手续。
如需将骨灰带往台湾、香港、澳门等地区安葬的,只需按照遗体在上海市火化的手续办理后,再办理国际运尸手续,由丧事承办指定殡仪馆出具中国殡葬协会有关国际运尸证明,就可以将骨灰直接带往目的地。
(3) 遗体在上海市华侨公墓安葬
A. 华侨、港澳台同胞在沪死亡后,丧主或丧事承办人凭医院出具的《死 亡医学证明书》,到当地公安警署(派出所)注销户口,领取《居民死亡殡葬证》。
B. 丧主或丧事承办人持《居民死亡殡葬证》和死者回乡证或台胞证到市华侨事务办公室或台湾事务办公室办理许可证明。 C. 丧主或丧事承办人凭许可证到上海市殡葬管理处业务科办理《遗体安葬 许可证》并出具殡殓委托单。指定殡仪馆联系华侨公墓承办安葬业务。
D. 丧主或丧事承办人到指定殡仪馆签订殡殓委托书,协商委托殡仪馆承办 具体的殡殓服务项目(如遗体接运和防腐、购买棺木和丧葬用品、租借礼厅、举行仪式、入殓等等)。
E. 丧主或丧事承办人到华侨公墓选购墓地,确定工程进度、安葬时间等。
F. 丧主或丧事承办人在殡仪馆内举行仪式,追悼会后遗体入殓、封棺。
G. 丧主或丧事承办人根据委托书确定时间,将棺木送华侨公墓安葬。 如在台湾、香港、澳门的遗体,要求运回本市安葬的,除了按照以上C-G项程序办理外,还必须出示当地有关部门和殡殓承办单位提供的《死亡证明》、《遗体防腐证明》、《棺柩移动证明》,才能到本市有关部门办理运回手续。
(4) 遗体运回原籍安葬
华侨、港澳台同胞在国外去世后,需从国外将遗体运回原籍安葬,但须经上海转运的,丧家需办理有关手续和出示相关证明:
A.提供当地的死亡证明、遗体防腐证明、棺柩移动证明、原籍县以上民政部出具的遗体土葬接受证明。
B.到上海市殡葬管理处业务科办理遗体外运许可证,出具殡殓委托单,指定殡仪馆具体承办殡殓业务。
C.到指定殡仪馆签订殡殓委托书,协商具体服务项目(机场、码头接运棺柩,确定载运时间、要求等)。
D.由殡仪馆负责将棺柩送往原籍(公墓)落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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