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志铭常常由标题,正文和落款三部分组成。 1.标题 标题一般由死者名和文种名组成。如《柳子厚墓志铭》。 2.正文 一般而墓志铭正文内容由三个方面组成。 一是要简单介绍死者的主要生平经历; 二是要评价死者主要的成就业绩及其社会价值; 三是要写出立碑的意义,同时对死者的不幸逝去表示哀悼之情。 3.落款 落款注明立碑的单位名称、撰文者姓名,同时署上成文日期。需指出的是, 有的墓志铭立碑单位名称或撰文者个人姓名已写在标题下,所以落款只注明成文日期即可。 简介死者生平碑文的墓碑。这种碑文一般包括姓名、籍贯、家世、经历、著作、逝世年月、葬时葬地, 最后是铭文,多为韵文,三言、四言、五言、七言或骚体都行。大多数是死者后代请托别人撰写的。 如韩愈的《柳子厚墓志铭》。也有介绍死者介绍得更简单的碑文和简短的墓志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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