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志铭常常由标题,正文和落款三部分组成。
1.标题
标题一般由死者名和文种名组成。如《柳子厚墓志铭》。
2.正文
一般而墓志铭正文内容由三个方面组成。
一是要简单介绍死者的主要生平经历;
二是要评价死者主要的成就业绩及其社会价值;
三是要写出立碑的意义,同时对死者的不幸逝去表示哀悼之情。
3.落款
落款注明立碑的单位名称、撰文者姓名,同时署上成文日期。需指出的是,
有的墓志铭立碑单位名称或撰文者个人姓名已写在标题下,所以落款只注明成文日期即可。
简介死者生平碑文的墓碑。这种碑文一般包括姓名、籍贯、家世、经历、著作、逝世年月、葬时葬地,
最后是铭文,多为韵文,三言、四言、五言、七言或骚体都行。大多数是死者后代请托别人撰写的。
如韩愈的《柳子厚墓志铭》。也有介绍死者介绍得更简单的碑文和简短的墓志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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